设备点检评定标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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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备点检评定标准:四大标准齐全,并结合实际全部修改审定过,点检能掌握,使用者为优;三大标准(点检标准、维修技术标准、给油脂标准)其中一项未经修改为不合格。
维修、点检、给油脂、维修作业标准 修改审定、全部齐全;
给油脂、定期点检、精密点检、倾向管理等帐标齐全,按计划事实,各项管理项目完成率 98%以上;
日、定、年修设备工程计划表 按周期制订实施要规范化;
点检记录、给油脂实绩、修理履历 按实 际记录,记录规范、齐全;
备件、资材申报计划 申报计划要齐全,有依据、有信息;
机旁备件,物、 帐、卡三者相符 台帐齐全,物、帐、卡相符、存放整齐;
月故障事故分析统计、分析原因、统计正确, 建立维修费台帐;
月设备工作实绩分析资料 各作业区按月统计分析改进对策
设备点检作业日志,按 日认真详细填写,每日进行检查;
修复件及加工管理、有计划、实绩记录;
执行设备维修计划, 纳入绩效考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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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次对周期计划项目、定期点检、精密点检平均完成率 98%以上者为优;平均完成率在 75%以下为不合格。

3

根据各表填写要求能认真填写,并规范化者为优;未按要求填写或有缺项(2 项以上)为不合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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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检记录齐全、规范化,给油脂实绩记录、修理履历记录清楚、齐全者为优;点检记录不全,给油脂实绩 及修理记录表填写漏项(3 项以上)者为不合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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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件资材申报计划齐全,能掌握信息情况为优;计划信息项中缺 1 项或执行中不按时完成均为不合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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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旁备件物、帐、卡齐全,备件存放整齐为优;三者不相符(3 项以上),备件存放不整齐为不合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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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故障、事故坚持“三不放过原则”,对于重大事故有处理意见者为优;填写不认真或缺项《设备事故(故 障)报告表缺 1 项》为不合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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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维修费台帐(月备件、人工、消耗按月认真统计,填写准确为优;填写缺项(3 项以上)者为不合格。

9

月设备工作实绩分析要求定期召开分析会,按作业区填写实绩分析表,有月实绩分析,并表格化者为优; 填写缺 1 项,统计不准确(2 项以上)为不合格。

10

作业日志填写清楚、情况属实,并有各级检查者为优;反之,点检情况不实,记录不全(3 天以上),各 级没有认真检查(3 次以上)为不合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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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备改善项目管理有计划、有实绩,记录详细者为优;无计划、无实际情况评定为不合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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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方与点检方签订点检分工协议,生产方点检能按协议执行,点检方对生产方能够进行指导者为优; 反之不能按协议执行为不合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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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复件、加工件管理有计划、有实绩,记录齐全为优;无计划、无实绩、无记录(2 项以上)为不合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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